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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十二届全国水彩·粉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0 15:47: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指示精神,讴歌新时代,检阅近年来中国水彩画创作的新成就,促进水彩画艺术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抒写人民情怀,反映时代变化,用优秀的文艺作品礼赞祖国大好河山。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第十二届全国水彩·粉画作品展”将于2020年11月在浙江展览馆展出。现将此次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会堂

 

二、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 里、陈  瑶

副 主 任:马锋辉、陈  坚、赵雁君

秘 书 长:李  伟

办公室主  任:咸  艺、骆献跃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汪  健、王敏杰

展览编辑:杨  雷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20年11月

 

五、展览地点:浙江展览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260件。

 

七、参展要求

1.尺寸:(作品装框后)尺寸不限。

2.初评:采取网上投稿方式,投稿网址:http://artist.caars.cn(点击网址链接注册、报名,并上传参展作品图片1张,图片格式统一为JPG,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咨询电话:(010)59759687。

3.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作品须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易碎材料,尽可能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镜框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原作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材料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本展览一人仅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图像识别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1.入选作品前60件的作者具备申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展出后退件。

3.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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